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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电器交易实名难执行

时间:2011-07-03 10:49:19 来源:长江商报 评论:0 点击:0

  日前,商务部发布《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旧电器的收购、出售都必须实行实名制(本报日前曾报道过)。记者走访武汉二手电器交易市场发现,按目前的旧电器交易行规,《办法》实行起来尚有难度。

  在一家二手家电行,记者称要卖一台旧电脑。记者询问,是否需要提供电脑的产品信息并实名登记,对方回答,旧电器说明书、保修单齐全,成交价会高一点,不过“不用登记,只需要验货估价就行,成交之后买卖两清。”

  数个旧家电收购摊点老板表示:按现在的行规,买卖都不实名,且不找后账。“实名登记?现在我们都没这么做,也没人这么要求。”某旧家电回收摊点老板表示。

  对此,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李和中教授认为,实行旧电器交易实名制,有利于保证二手电器供货渠道的干净。此外,实名制和3个月的保修期规定,也能让二手电器市场建立起质量问题追责机制,规范二手家电市场。但他指出,现在不同种类的家电价格和技术含量差距较大,建议根据家电的特性制定不同期限的保修期,使《办法》更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