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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互联网金融监管摒弃“一刀切”

时间:2015-03-09 10:02:29 来源:证券时报 评论:0 点击:0
  尽管互联网金融的具体监管办法仍待正式出台,但借着两会这个参政议政的平台,来自民主党派、银行业以及金融院校的代表委员们纷纷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培育建言献策,且相比往年,建议更“靠谱”,即更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民主党派提多条建议

  相比去年争议集中于互联网金融“该不该监管”,今年两会代表们更关注如何科学适度监管。

  民主党派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提出多条建议。民建中央在提案中指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集中在P2P网贷平台和众筹企业。

  民建中央从监管部门、法律配套、行业自律、信息披露四个方面给出建议:首先,建立包括“一行三会”、工商、通信、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协调监管;其次,建立配套法律体系,包括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电子合同有效性确认、小额赔付制度、互联网金融犯罪等法律法规;再次,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最后,建立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流动性等数据报表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致公党则建议,互联网金融应被纳入“一行三会”和地方政府金融办的金融监管框架,且各监管主体应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划定监管“红线”,但要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银行家提P2P监管措施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银行业“大佬”的相关提案也引起关注,作为专业人士,其提案更显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在今年的提案中表示,应加快出台P2P监管政策,并罗列了具体监管措施:一是制定P2P平台的准入和退出规则;二是对P2P平台的运营以及借贷产品进行监管,对承担贷款信用风险的平台,应参考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设置风险备用金提取比例,以及对平台的资金来源、托管和结算等方面进行监管,将客户资金和平台自有资金隔离;三是对P2P平台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包括披露平台的公司治理、运营模式、风控等公司信息,以及产品信息,借款人信息等。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提案中表示,应加快发展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发展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微型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学者建议分级监管

  来自金融院校的代表委员们也积极献策。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表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摒弃“一刀切”,实行“分级监管”,即针对规模较大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不能单方面从潜在的负面影响来定义对其监管的松紧,机构自身的风控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这样能避免“抓大放小”,实现“扶优限劣”。